[拼音]:Fan Li

中国春秋末的政治家和著名商人。字少伯,楚国宛(今河南南阳)人,生卒年不详。曾辅佐越王勾践二十馀年(约公元前496~前473),对越国灭吴、称霸中原起了重要作用。吴灭后随即辞职,离越入齐,易名鸱夷子皮,后至陶(今山东定陶),经商致富,称陶朱公。

范蠡与计然

司马迁在《史记·货殖列传》中记载范蠡的事蹟时曾说:“昔者越王勾践困于会稽之上,乃用范蠡、计然”,紧接著又有“计然曰”一段。此后,对计然二字即有不同说法:有人认为计然是人名,名研,《吴越春秋》称计(同研),《越绝书》作计倪,还有人认为计然是范蠡的老师;有的认为计然是范蠡所著书名。本文把《史记·货殖列传》中“计然曰”一段话作为范蠡的思想来对待。

范蠡先从政,后经商,他的经济思想既有从治国的角度提出的,又有从商业经营的角度提出的。主要有以下两方面:

农业经济回圈论和平粜论

范蠡认为农业收成的丰歉与天时的变化有关。天时是按照十二年一周期回圈变化的。农业收成的丰歉,也是以十二年作为一个周期。“六岁穰,六岁旱,十二年一大饥”,往复回圈。丰年谷价低,歉年谷价高。范蠡认为,谷物价格过高过低都会对生产和流通产生不良影响。他说:“夫粜,二十病农,九十病末。末病则财不出,农病则草不闢”(《史记·货殖列传》)。他认为谷物的价格每年在三十钱至八十钱之间是合理的,可使“农末俱利”。至于如何使谷物价格保持在合理的幅度内,范蠡在中国历史上第一次提出了平粜的主张,即国家在市场谷价过高时出售粮食,谷价过低时收购粮食。他认为这样可以使物价平稳,税收不短缺,并认为这是“治国之道”。

积著之理

即通过商业经营积累财富的方法。对所经营的商品,要“务完物”,即质量要好。易于腐败损蚀的商品,要尽快出售,不要储存。经营什么商品要有预见性,事先储存,即所谓“旱则资舟,水则资车”(《史记·货殖列传》)。要掌握商品价格变化的规律,根据市场上的供求情况,就可以知道商品价格的贵贱。当某种商品的价格上涨到极贵时,就预示著价格要下跌,当某种商品的价格下跌到极贱时,就预示著价格要上涨。商业经营就要掌握好价格升降的时机。当某种商品价格贵时,就要象对待粪土一样,毫不吝惜,及时出售,“无敢居贵”。而当某种商品价格贱时,就要象对待珠玉一样,极为珍惜,及时收购。同时,货币资本不要积压,要使货币和商品“行如流水”,加速周转。

此外,范蠡对经营商业还主张选择好经营的地点。他之所以“止于陶”,就是由于陶为“天下之中,交易有无之路通,为生可以致富”(《史记·越王勾践世家》)。他还认为“善治生者,能择人而任时”(《史记·货殖列传》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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